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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服务

入会申请

发布时间:2025/4/19
 

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会员申请管理规范

 

  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秉持推动反射疗法(中医外治法)领域专业发展、行业规范建设的宗旨,面向社会各界开放会员申请,涵盖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两类。具体申请条件与会员义务如下:

  一、单位会员申请条件

 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,均可申请成为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单位会员:

 (一)医疗服务领域:依法设立、从事医疗服务相关业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,在医疗实践、技术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,致力于为公众健康提供优质服务。

 (二)保健养生行业:在保健养生行业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,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按摩、艾灸、理疗等养生服务的机构,遵循行业规范,注重服务质量与消费者体验。

 (三)专业资质机构:已取得保健养生行业相关资格证书的专业机构,凭借专业资质与技术优势,在保健养生细分领域深耕,具备良好的行业口碑与专业影响力。

 (四)学术与社团组织:与保健养生行业相关的学会、研究会、协会等社团组织,或是专注于保健养生领域研究与教学的科研院校,通过学术交流、理论研究等方式,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理论指导。

  二、个人会员申请条件

 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个人,可申请加入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成为个人会员:

  (一)专家学者群体:在医疗、保健养生领域具有深厚理论造诣与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,通过科研成果、学术著作等形式,为行业发展贡献专业智慧,推动技术革新与理论进步。

 (二)行业从业人员:从事保健养生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,包括反射疗法师、养生顾问等,在日常工作中践行行业标准,积极提升专业技能,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养生服务。

  (三)行业创业者:有志于进军养生保健行业的创业者,具备创新思维与创业热情,期望通过协会平台获取行业资源、交流创业经验,推动行业创新发展。

  (四)养生保健爱好者:热爱养生保健,积极学习相关知识与技能,关注行业动态,愿意通过协会平台与其他爱好者交流分享,共同提升养生保健意识与能力。

  (五)相关专业学生:就读于医疗、保健养生等相关专业的在校大学生,渴望通过协会实践活动与学术交流,拓宽专业视野,增强专业素养,为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基础。

  三、会员义务

  会员自加入黑龙江省反射疗法协会之日起,需切实履行以下义务:

  (一)遵守章程规定:严格遵守协会章程、规章制度与各项决议,确保自身行为符合协会宗旨与行业规范,维护协会良好形象与社会声誉。

  (二)维护协会权益:积极维护协会合法权益,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协会利益的行为;在发现侵害协会权益的情况时,及时向协会反馈并协助处理。

  (三)履行缴费义务:按照协会规定按时、足额缴纳会费,为协会日常运营、学术活动开展、行业研究等工作提供资金支持,保障协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。

  (四)积极参与活动:踊跃参加协会组织的学术研讨、专业培训、行业交流、公益服务等各类活动,主动分享经验、交流观点,在活动中提升自我,同时为协会发展建言献策,促进会员间的合作与共同进步。

唯有切实履行会员义务,方能充分享受协会赋予的各项权利,与协会携手共进,推动黑龙江省反射疗法行业的繁荣发展。

  四、入会说明

(一)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自己所希望取得的会员资格,填写相应级别表格。

(二)为保证协会与企业信息往来的快捷顺畅,企业可指派一至两名联系人与协会保持联络,并详细填写联系方式,如手机、邮箱等(可在备注栏或附纸填写)。

(三)协会与会员的联系实行联系人专职负责制,联系人有责任将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向企业负责人转达,离岗时企业须委派其他专人负责,以免出现信息疏漏,影响企业整体利益。

(四)会员单位迁址或发生人员变动,务必及时通知协会,以保证信息畅通。

(五)会员单位名称变更,须向协会书面提出申请、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营业执照。

(六)会员单位如希望通过协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,须提前提交书面报告,协会将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,提出建议或转达需求;如需要协会支持或联合组织活动,请提前三十天提交申请,会员单位的申请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得到反馈。

(七)会员单位应按期每年缴纳会费,加盖年检章,过期三个月未缴即视为自动退会,如确有困难,可提出缓交或变更级别的书面申请,如超过半年仍未补齐会费,视做放弃会员会籍,在会员数据库中注销会员资格,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。若申请成为副理事长单位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后通过。

(八)加入会员后,若有消费者多次投诉经核实无误,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开曝光的,协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
(九)会员单位遇有重大活动邀请协会或部门领导出席的,请提前递交邀请函,并写明活动时间、地点及内容。